一战时,马克沁重机枪+铁丝网+堑壕=屠宰场。
自从有了马克沁,游牧民族都变得能歌善舞了。
即便到了二战,也是德国班级标配,只要搂火了,全班人都要为它扛弹药。
赵传薪不用别人扛弹药。
他只是静静的等着,口头不断的谩骂。
这些师生暂时生命无虞,还没有被流弹误伤的,因为全程都是赵传薪在向外输出。
他玩枪日久,绝不会出现反向Q的失误。
有男生忍不住道:“赵先生,再不开枪,一会儿他们冲过来了。”
如此紧张的战场上,赵传薪居然还有心情回头朝那男生龇牙乐:“不急,就是要让他们先冲一会儿。”
马克沁大致上有三种打法,一种是远距离打长点射,一种是远距离45度角曲射大面积交叉覆盖,最后一种就是让人觉得很搞笑的那句:“等敌人近了再打!”
战场上,马克沁要经常换阵地,不然活不过一分钟。
不过在这,外面那些散兵游勇,以为抄了点日德的皮毛就能称为“强军”北洋士兵,赵传薪在这等着就够了。
他就是要等近了再打!
反正他们无法大面积铺开,朝赵传薪集火。
没那个地理条件。
果然,那边的王占元等了一会儿,见赵传薪只是谩骂,却没有继续开火。
他误以为赵传薪是没弹药了。
正常人的思维里,一个人再厉害,所携弹药量也十分有限。
而赵传薪在美国的那些传闻,许多国内的懂军事的人是嗤之以鼻的。
文无第一武无第二!
他们认为这些传闻里面肯定是讨巧了。
以讹传讹罢了。
王占元抱着同样的想法。
所以,他对副官说:“让弟兄们上!”
北洋兵里,多数还留着长辫子,大盖帽后面拖着长辫,看着十分可笑。
他们端着枪小心翼翼向前,大辫子甩动着。
赵传薪架设马克沁的角度妙之毫巅,刚好卡住大门拐角,枪口别在礼堂门框上。
外面人看不见他,但是他隐约能透过魔鬼水晶眼镜,穿墙看见外面正在逼近的北洋兵。
等一群人靠的近了,赵传薪脚掌蹬了一脚后面的桌子腿,人朝门口正中央移动过去,马克沁枪口别着门口墙壁为中轴,
然后,
塔塔塔塔……
师生看不到外面,但能听见激烈的惨嚎声传进耳朵里。
每叫一声,他们便哆嗦一下。
另一个视角,王占元看的更直观。
只见属下的兵一排排的倒下,场面惨烈的如同炼狱。
在礼堂门内,马克沁喷吐很长的火舌。子弹以极快的速度飞出,飞向鲜活生命体。打谁身上,谁身上便开始喷血。打在地上,地上会冒烟。打在墙上,火星飞溅。
很多人连哼都不会哼一声,直接就毙命。
这,就是马克沁重机枪的威力!
此时的北洋军,还处于训练阶段,鲜有能真正上阵对敌的机会。
王占元从未见过这种惨烈场面,一时间呆立当场,脑袋里空空如也,连枪声似乎都变得小了,手下冲杀,然后被韭菜一样收割倒地的动作变得缓慢。
这样,促使他看的更加清晰,精神被一波波血肉横飞场面所冲击着。
他不懂,这是因为过于恐惧,肾上腺素激增到一定水准,才会出现的状况。
然后,那个劲儿过去了,听觉可视觉都恢复到正常。
副官脸色苍白如纸,在他耳旁不知是第几遍喊:“让兄弟们撤吧,冲不过去!”
王占元猛地打了个激灵。
这个在下个纪元,将以统治残暴、贪鄙无度为名的军阀头子,此时被吓傻了。
他觉得裤裆里温热,有液体顺着裤管流淌下去。
他赶忙道:“撤,快撤回来!”
反应就慢了那么几秒,又多倒下了七八具尸体。
实际上,就算他不下令,那些北洋兵也已经溃散奔逃。
金属弹链稳定,赵传薪子弹几乎是不停火的。
而且即便是重机枪,他的精准度也极高。超强的力量,确保了操控的稳定性。魔鬼水晶眼镜,确保精准度。
直接将外面北洋军打的溃不成军,血流成河。
听见外面枪声停顿,赵传薪也熄火了,那些抱头缩在墙角的师生愣愣的看着赵传薪。
在马克沁枪管两旁,洒落不少水渍。
因为是水冷系统,开枪的时候,难免会渗出来一些。
赵传薪起身,拎着马克沁的支架向上提了一下,马克沁便消失不见。徒留地上一摊水渍。
一群人大眼瞪小眼,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办到的。
而此时,赵传薪叼着的雪茄还未灭呢!
手再扬,一把李恩菲尔德匣式步枪在手。
咔!
拉上枪栓。
回头,他朝英华喊道:“敛之先生,记得要好好报道今天的事。内容我都替你想好了,标题是——震惊,北洋军残害百姓。
内容是——赵传薪遭遇以王占元为首的北洋军迫害,逼不得已奋起反抗。赵传薪浴血奋战,不是敌手,最终在血泊中,点上了最后一根雪茄烟,仰天长叹——我自横刀向天笑,去留胆肝两昆仑!”
“……”
英华一愣,好你个滑头。
“不是敌手”,“最终在血泊中”,加上最后一句谭嗣同的诗,这看似悲剧英雄,可实际上却什么都说明不了。
因为不是敌手,却没说败;在血泊中,却没说倒。
而那个标题,更值得玩味。
很博人眼球的。
别说,英华还真想试试看,这种手法会不会让《大公报》销量激增。
说完,赵传薪不等英华答话,便扛着步枪出了门。
有男生大声问:“赵先生,你要去哪里?”
赵传薪头也不回的摆摆手:“追杀他们去!”
众人听得一呆!
北洋军一个协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,当然来的没那么多,估计一二百人是有的。
一个人,追杀一二百人,可还行?
虽然演讲效果很拉胯,但也算是纱布擦屁股,在这群学生面前漏了一手!
赵传薪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他没开玩笑,扛着步枪真的追杀了过去。
砰!
砰!
砰!
不知这其中有几人,将来平步青云,能当个军阀头子。
赵传薪提前扼杀了这个可能,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民于倒悬。
他即便用步枪,也是一枪一个小朋友。
前面的王占元被副官搀扶着,和一群溃败的北洋兵一同玩命的跑。
至于为何要扶着?
因为肾上腺素激增后遗症是手脚发软。
他自己跑不动!
回头看看,每一声枪响,就有个手下倒地,王占元也不用副官扶着了,身体重新焕发力量撒丫子就跑。
副官:“……”
赵传薪追一群人很有经验,因为在美国的时候都经历过。
这要分情况的。
如果他只是追几个人,那使劲追就是了,或许会有个把人回头搏命,但是问题不大。
可若追上百人,那不能咬的太紧。
否则万一指挥官没死,吼上一嗓子,可能他们仗着人多有心理优势杀个回马枪。
这类似古人的围三阙一的道理。
赵传薪远远吊着放风筝,一次一人,跑着跑着开一枪。
唯独一点,对方体能不怎么样,他同样如此。
跑着跑着双方都累了。
但还是逃命的人,更胜一筹。
毕竟赵传薪跑慢了没损失,他们跑慢了会没命。
反正最后赵传薪跑不动了,嗓子都快冒烟了。
他坐在一户民房墙根呼哧带喘,不禁拿出水咕咚咕咚的灌了两口。
北洋大学的礼堂内,众师生听不见枪声后,英华第一个站了出来:“走,出去看看。”
礼堂大门口地上全是金属弹壳,还有赵传薪退下来丢弃的供弹板。
英华伸手拦住众人:“等等,伱们先别过去,我今天是带着相机来的,我要拍照!”
一个男生激动的脸色涨红。
今天亲眼目睹了一个传奇战神,是如何以一人之力,力抗百人军队的场面。
即便主角不是自己,也足够他拿来炫耀好多年了。
他说:“敛之先生,一会儿拍完照,我能捡弹壳做留念吗?”
英华跑着拿来相机,咔嚓,拍照。
“好了,可以了,你们捡弹壳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