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1章 一人追杀一队可还行(1 / 2)

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7021 字 6个月前

一战时,马克沁重机枪+铁丝网+堑壕=屠宰场。

自从有了马克沁,游牧民族都变得能歌善舞了。

即便到了二战,也是德国班级标配,只要搂火了,全班人都要为它扛弹药。

赵传薪不用别人扛弹药。

他只是静静的等着,口头不断的谩骂。

这些师生暂时生命无虞,还没有被流弹误伤的,因为全程都是赵传薪在向外输出。

他玩枪日久,绝不会出现反向Q的失误。

有男生忍不住道:“赵先生,再不开枪,一会儿他们冲过来了。”

如此紧张的战场上,赵传薪居然还有心情回头朝那男生龇牙乐:“不急,就是要让他们先冲一会儿。”

马克沁大致上有三种打法,一种是远距离打长点射,一种是远距离45度角曲射大面积交叉覆盖,最后一种就是让人觉得很搞笑的那句:“等敌人近了再打!”

战场上,马克沁要经常换阵地,不然活不过一分钟。

不过在这,外面那些散兵游勇,以为抄了点日德的皮毛就能称为“强军”北洋士兵,赵传薪在这等着就够了。

他就是要等近了再打!

反正他们无法大面积铺开,朝赵传薪集火。

没那个地理条件。

果然,那边的王占元等了一会儿,见赵传薪只是谩骂,却没有继续开火。

他误以为赵传薪是没弹药了。

正常人的思维里,一个人再厉害,所携弹药量也十分有限。

而赵传薪在美国的那些传闻,许多国内的懂军事的人是嗤之以鼻的。

文无第一武无第二!

他们认为这些传闻里面肯定是讨巧了。

以讹传讹罢了。

王占元抱着同样的想法。

所以,他对副官说:“让弟兄们上!”

北洋兵里,多数还留着长辫子,大盖帽后面拖着长辫,看着十分可笑。

他们端着枪小心翼翼向前,大辫子甩动着。

赵传薪架设马克沁的角度妙之毫巅,刚好卡住大门拐角,枪口别在礼堂门框上。

外面人看不见他,但是他隐约能透过魔鬼水晶眼镜,穿墙看见外面正在逼近的北洋兵。

等一群人靠的近了,赵传薪脚掌蹬了一脚后面的桌子腿,人朝门口正中央移动过去,马克沁枪口别着门口墙壁为中轴,

然后,

塔塔塔塔……

师生看不到外面,但能听见激烈的惨嚎声传进耳朵里。

每叫一声,他们便哆嗦一下。

另一个视角,王占元看的更直观。

只见属下的兵一排排的倒下,场面惨烈的如同炼狱。

在礼堂门内,马克沁喷吐很长的火舌。子弹以极快的速度飞出,飞向鲜活生命体。打谁身上,谁身上便开始喷血。打在地上,地上会冒烟。打在墙上,火星飞溅。

很多人连哼都不会哼一声,直接就毙命。

这,就是马克沁重机枪的威力!

此时的北洋军,还处于训练阶段,鲜有能真正上阵对敌的机会。

王占元从未见过这种惨烈场面,一时间呆立当场,脑袋里空空如也,连枪声似乎都变得小了,手下冲杀,然后被韭菜一样收割倒地的动作变得缓慢。

这样,促使他看的更加清晰,精神被一波波血肉横飞场面所冲击着。

他不懂,这是因为过于恐惧,肾上腺素激增到一定水准,才会出现的状况。

然后,那个劲儿过去了,听觉可视觉都恢复到正常。

副官脸色苍白如纸,在他耳旁不知是第几遍喊:“让兄弟们撤吧,冲不过去!”

王占元猛地打了个激灵。

这个在下个纪元,将以统治残暴、贪鄙无度为名的军阀头子,此时被吓傻了。

他觉得裤裆里温热,有液体顺着裤管流淌下去。

他赶忙道:“撤,快撤回来!”

反应就慢了那么几秒,又多倒下了七八具尸体。

实际上,就算他不下令,那些北洋兵也已经溃散奔逃。

金属弹链稳定,赵传薪子弹几乎是不停火的。

而且即便是重机枪,他的精准度也极高。超强的力量,确保了操控的稳定性。魔鬼水晶眼镜,确保精准度。

直接将外面北洋军打的溃不成军,血流成河。

听见外面枪声停顿,赵传薪也熄火了,那些抱头缩在墙角的师生愣愣的看着赵传薪。

在马克沁枪管两旁,洒落不少水渍。

因为是水冷系统,开枪的时候,难免会渗出来一些。

赵传薪起身,拎着马克沁的支架向上提了一下,马克沁便消失不见。徒留地上一摊水渍。

一群人大眼瞪小眼,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办到的。

而此时,赵传薪叼着的雪茄还未灭呢!

手再扬,一把李恩菲尔德匣式步枪在手。

咔!

拉上枪栓。

回头,他朝英华喊道:“敛之先生,记得要好好报道今天的事。内容我都替你想好了,标题是——震惊,北洋军残害百姓。

内容是——赵传薪遭遇以王占元为首的北洋军迫害,逼不得已奋起反抗。赵传薪浴血奋战,不是敌手,最终在血泊中,点上了最后一根雪茄烟,仰天长叹——我自横刀向天笑,去留胆肝两昆仑!”

“……”

英华一愣,好你个滑头。

“不是敌手”,“最终在血泊中”,加上最后一句谭嗣同的诗,这看似悲剧英雄,可实际上却什么都说明不了。

因为不是敌手,却没说败;在血泊中,却没说倒。

而那个标题,更值得玩味。

很博人眼球的。

别说,英华还真想试试看,这种手法会不会让《大公报》销量激增。

说完,赵传薪不等英华答话,便扛着步枪出了门。

有男生大声问:“赵先生,你要去哪里?”

赵传薪头也不回的摆摆手:“追杀他们去!”

众人听得一呆!

北洋军一个协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,当然来的没那么多,估计一二百人是有的。

一个人,追杀一二百人,可还行?

虽然演讲效果很拉胯,但也算是纱布擦屁股,在这群学生面前漏了一手!

赵传薪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
他没开玩笑,扛着步枪真的追杀了过去。

砰!

砰!

砰!

不知这其中有几人,将来平步青云,能当个军阀头子。

赵传薪提前扼杀了这个可能,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民于倒悬。

他即便用步枪,也是一枪一个小朋友。

前面的王占元被副官搀扶着,和一群溃败的北洋兵一同玩命的跑。

至于为何要扶着?

因为肾上腺素激增后遗症是手脚发软。

他自己跑不动!

回头看看,每一声枪响,就有个手下倒地,王占元也不用副官扶着了,身体重新焕发力量撒丫子就跑。

副官:“……”

赵传薪追一群人很有经验,因为在美国的时候都经历过。

这要分情况的。

如果他只是追几个人,那使劲追就是了,或许会有个把人回头搏命,但是问题不大。

可若追上百人,那不能咬的太紧。

否则万一指挥官没死,吼上一嗓子,可能他们仗着人多有心理优势杀个回马枪。

这类似古人的围三阙一的道理。

赵传薪远远吊着放风筝,一次一人,跑着跑着开一枪。

唯独一点,对方体能不怎么样,他同样如此。

跑着跑着双方都累了。

但还是逃命的人,更胜一筹。

毕竟赵传薪跑慢了没损失,他们跑慢了会没命。

反正最后赵传薪跑不动了,嗓子都快冒烟了。

他坐在一户民房墙根呼哧带喘,不禁拿出水咕咚咕咚的灌了两口。

北洋大学的礼堂内,众师生听不见枪声后,英华第一个站了出来:“走,出去看看。”

礼堂大门口地上全是金属弹壳,还有赵传薪退下来丢弃的供弹板。

英华伸手拦住众人:“等等,伱们先别过去,我今天是带着相机来的,我要拍照!”

一个男生激动的脸色涨红。

今天亲眼目睹了一个传奇战神,是如何以一人之力,力抗百人军队的场面。

即便主角不是自己,也足够他拿来炫耀好多年了。

他说:“敛之先生,一会儿拍完照,我能捡弹壳做留念吗?”

英华跑着拿来相机,咔嚓,拍照。

“好了,可以了,你们捡弹壳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