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八章 叔叔(1 / 2)

喜欢一个人往往需要很多理由。

需要在他各种品质中,挑选出一个最优秀的来。

可讨厌一个人就很简单。

身上任何一个特质都可以是。

一双看起来邪乎的竖瞳、黑发、虽然他是狼牌猎魔人,可猫派猎魔人的风评不好,甚至于他看起来很好看、说话口音古怪、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香味

这些都可以是。

在一个充满恶意的环境里,所有恶意都是没由来的。

哈利没有说话。

赫敏抱紧了他。

马蹄哒哒,奔向远方。

过了哨站,和诺维格瑞的距离就更近。

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,他们就赶到。

这是一座堪称“明珠”一样的城市,它的地位,几乎等同于工业革命时,“雾都”之于世界,抑或二战后,“新乡”之于世界那般。

它是自由之城。

由永恒之火管控、禁止一切术士、非人类、以及“居心叵测、不信奉永恒之火的异端”的自由之城。

赫敏对它好奇、也有些向往。

来时路上,哈利和她说过诺维格瑞的历史。

史诗一样,惊心动魄。

可.这座城市让她有些失望。

是想象中的,中世纪风味的城市,石头垒起、堡垒一样。

但是很脏。

空气中氤氲一股复杂的气味。

当然,这也很中世纪。

和书上说的一样。

高跟鞋的来历和用处,无比清楚地展现在他眼前。

“我们怎么去找?”赫敏下马,小心翼翼地跟在哈利身后。

虽然哈利让她坐在马上,但她做不出这种事。

“先去找我一位亲爱的叔叔。”哈利轻声,“跟我来。”

诺维格瑞。

哈利不是第一次来,他对这里很熟悉,亲切地就像回到家一样。

他们从光辉大门踏进这座城市,过了关卡后,向后径直走去。

一座落在街中心,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酒馆。

哈利径直推门进去。

“现在这里还不营业。”低沉的声音几乎在门被推开的瞬响起,“想喝酒去其他地方。”

“而且这里不是流浪汉的聚集地!”

哈利微微笑起:“卓尔坦叔叔,难道我你也不欢迎吗?”

一个硕大的脑袋探出来,眼神惊讶:“哈利?你怎么来诺维格瑞了?”

“因为希里。”哈利轻声,“丹德里恩呢?”

赫敏惊讶地看过去。

一个很矮的男人,几乎没有脖子,莫西干似的发型,留着浓密的胡须。

“丹德里恩?我也想问他在哪。”卓尔坦摇头,“哈利,你也看到了,这里乱糟糟的,我可是把酒馆交给他打理的。”

他抬起头,看向跟在哈利身后,满眼好奇的少女:“哦,哈利,这位小姐是?”